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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 / 市人社局关于宣布废止和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

市人社局关于宣布废止和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

津人社办发〔2024〕33号
2024-09-19

名 称 :

市人社局关于宣布废止和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

索 引 号 :

1112000000012568X5/2024-00155

发 布 机 构 :

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发 文 字 号 :

津人社办发〔2024〕33号

主 题 :

综合政务\其他

成 文 日 期 :

2024年09月18日

发 文 日 期 :

2024年09月19日

市人社局关于宣布废止和失效一批

规范性文件的通知

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,市局机关各处室、市局所属各单位,有关单位:

按照《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》和《市人社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》要求,市人社局对现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。部分文件因制定依据已废止、已被新文件涵盖替代、阶段性工作已完成等原因,现宣布20件规范性文件废止(见附件1)、5件规范性文件失效(见附件2)。

附件:1.宣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(共20件)

2.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(共5件)

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2024年9月18日

附件:附件1 宣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(共20件).docx 附件2 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(共5件).docx 市人社局关于宣布废止和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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